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求,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现发布2019年度招标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公告中关于财税领域的改革方略,契合江苏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对财税决策提出的新要求,中心筛选出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财税改革实践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项目,现通过招标立项方式开展深入研究,预期形成重大原创性成果,进而为各级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精准的智力支持。项目范围具体参见《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招标项目选题》(附件1)。
二、项目类型与研究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应用型项目和学术型项目,应用型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自立项起不超过一年,学术型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自立项起不超过两年,具体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执行。
三、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招标面向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实践部门等单位,公开择优选择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对所申报的项目有长期跟踪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原则上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个。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预算应真实合理。根据项目的紧迫程度和完成难度,由项目申请人提出项目预算,经中心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至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中心邮箱。
2.自本通告下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为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
3.项目结项要求详见《江苏现代财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结项要求》(附件3)。
4.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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