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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8-09-01 文章来源:        浏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新的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
 
       上述4项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谁最受益?中等以下收入群体
 
       个税起征点提高、低档税率级距扩大、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多管齐下,老百姓的个税负担将会减轻,对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来说,尤为受益。

       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在草案说明中指出,按5000元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能少缴多少钱?
 
       说了这么多,到底能少缴多少个税呢?让我们来算一算账。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由于每个人收入状况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个人的减税情况也并不相同。
 
       在此,我们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
 
       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55元个税,降幅超过70%,这样每个月吃饭时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为啥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
 
       这是个税起征点第四次提高。此前,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3500元。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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